2024 年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根据《文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文山市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安发〔2024〕12 号)文件要求,结合 XX 街道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具有施工方案,并严格根据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促进我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XX 街道办事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三、整治重点 (一)突出整治以下 5 类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 2.土方(隧道)开挖; 3.脚手架; 4.模板支撑体系; 5.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 (二)突出落实施工现场 5 项规定: 1.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专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性文件、标准、法律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2.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