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工作流程一、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局工程技术处负责牵头参与前期工作,并负责接收项目前期资料
(一)工程技术处牵头参与项目方案设计审查、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审查等工作;(二)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工程技术处接收项目前期资料,并于1日内将初步设计图纸及批复交综合计划处,综合计划处进行监理招标和征地拆迁、行政许可办理工作
二、征地、拆迁行政许可办理阶段行政许可办理和征地、拆迁阶段由综合计划处负责(一)配合规划局根据设计红线划定规划拆迁、规划用地红线图;(二)申报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申报用地规划许可证,领取规划用地联系函、测量联系单、规划拆迁通知书;(三)办理拆迁许可,将规划拆迁红线图交辖区政府,督促辖区完成拆迁;(四)根据建筑测量定线工作联系单、规划用地红线图,委托测绘,配合辖区政府、国土部门、测绘部门现场确定地界和地类,办理征用《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和墨线图;(五)配合国土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联系函回执和《征用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和墨线图
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完成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与辖区签订征用集体土地协议及附属物补偿协议;签订国有土地收回协议及土地证变更;(七)到社保部门办理被征地农民统筹生活基本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说明表;(八)配合国土局办理土地报批及国有土地权证;(九)配合辖区政府现场移交用地边线丈量青苗,移交施工场地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由工程技术处负责
(一)工程技术处在接收初步设计及批复后3日内,按照初步设计及批复安排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二)工程技术处牵头,项目管理处参加配合项目管线综合设计;(三)施工图设计完成后3日内,工程技术处牵头组织局综合计划处、项目管理处及相关单位和专家对施工图进行初步审查
原则上,初步审查一般项目在3日内完成,大型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在5日内完成;(四)工程技术处在施工图初步审查后2日内将审查意见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