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广西高考体检时间及检查项目 广西高考体检安排 一、组织机构 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由各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会同卫生健康委(局)制定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办法,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 二、体检单位 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主检医师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非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三、体检项目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24〕3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2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24〕2 号)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24〕22 号)等文件精神确定体检项目,具体见《2024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 5,以下简称《体检表》)。 四、既往病史 考生应在《体检表》的“既往病史”栏准确详细填写既往病史情况(包括是否已治愈、目前相应指标情况等,必要时可提交病历等佐证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如没有既往病史须填写“无”,入学后发现故意隐瞒既往病史者,学校有权按本校招生章程作出处理。 五、体检结论 体检医师应本着对考生负责、对招生院校负责的精神,对考生仔细地进行体格检查,根据教学〔2024〕3 号文件对考生体检如实作出相应的法律规范准确的结论,并按要求仔细填涂体检结论。体检表中裸眼视力、身高、体重等体检项目除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具体数值外,还须用黑色签字笔将相应的信息方框涂黑,所涂黑的信息框必须与填写的数值一致;色觉、眼病、嗅觉、是否口吃等项目,要根据体检结论将相应的信息方框涂黑,其中色觉和眼病体检结果不正常的(即没有将“正常”的信息方框涂黑的),须在“其他”项用文字填写具体情况;其余项目用文字填写体检结果;“体检医院或体检站意见”栏填写“以上各项体检结论属实”,不能填写“合格”“正常”或类似结论;总检医师需签字确认;体检医院须加盖蓝色墨迹的单位公章。 六、结论告知 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应制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