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民事劳动仲裁纠纷答辩状 劳动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地址:
被答辩人:***,男,年 x 月 x 日出生,住市 xx 号,身份证号码:xxx
答辩人于年月日收到贵会受理的应诉通知书和被答辩人xx《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现就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答辩人根据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克扣和拖欠国家法定的假日、高温补贴、加班费元与客观实际不符,纯属瞎编捏造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诉称其一年上班 365 天,每周工作56 个小时常年没有休息,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带薪年休假,高温补贴和工资被克扣和无故拖欠,安排加班但从未依法支付加班费,这不是事实,也不符合常理
理由具体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书》第七条:,具体标准和办法为:基本工资 680 元+提成+补贴和第十条: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试用期间享受公司统一购买意外损害医疗保险,试 用期后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购买社保金
如乙方写出充分理由向甲方提出选择自行购买社保金书面申请的(请签名 ),因此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以工资的形式随月发放给乙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缴纳的规定,被答辩人的基本工资是 680 元/月,而实际上领到的工资是 1200 元月 1760 元/月不等,其中已经包含有国家法定的假日、高温补贴、加班费、社会保险金等费用,完全不存在克扣或拖欠上述费用的情况
(2)根据本案事实和证据,答辩人已告知被答辩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环境、职业要求,以及用工单位()性质、劳动酬劳、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等基本情况,被答辩人亦已对上述情况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接受派遣至用工单位之工作安排
被答辩人的工作并不是技术性很强的工种,仅是一名治安协管员员,此类工作只要是健康的成年人便可胜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