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建议国家制订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是为了组织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
其制订的历史背景源于国家当时的宏观经济经济政策即“抓大放小”
理论上,企业只有多元化发展,低成本扩张,才有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在此政策指导下,各地企业纷纷重组组建企业集团
然而经过市场的洗礼,企业集团却很多已名存实亡,出现了很多问题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现在作为企业集团监测,其存在仍还有现实意义
主要是可以监测企业集团的发展状况,弥补企业统计的不足,可以监测我国企业集团与国际企业集团的横向比较等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实行以来,我国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却没有变化,基于此,对其报表制度建议如下一、报告期
实行半年报或年报
原因是企业集团是以产权为纽带的联合体,涉及众多企业(小集团除外),它是以整个集团为对象的统计调查
有的大集团的子公司遍及全国乃至于国外
因此,实行季报或月报实际操作非常困难,应予以修改或调整
二、调查对象
目前,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上规定,国家重点企业纳入了统计调查范围
从统计成本看,节约了费用,但使企业集团报表制度变成了不规范的统计报表制度
汇总数据,省(市)都不知其数据究竟是集团的数据还是重点企业的数据
因此,要明确企业集团统计调查对象为哪一级批准的企业集团或其他,原则是不能实行标准多重
它是一个全面调查,不是抽样调查也不是典型调查
三、指标设置
总体原则,严格遵循会计表指标,尽量减少会计表指标外的指标
由于资料来源的局限性,加上企业统计人员素质及责任心的问题,因此,数据质量可想而知
建议取消职工教育费、研究开发费、流动资产年均余额等指标
对成员企业一览表,仅可以对企业集团成员作一些了解,在分析和监测中,意义不明显,应予以取消
对问卷调查部分,对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调查,应根据需要,采用一次性调查,而不宜采用定期调查;对人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