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资料深圳“禁摩限电”的反思2016年3月,一场“禁摩限电”集中整治行动在深圳开展,从3月21日开始深圳交警会同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开展了新一轮“禁摩限电”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时间为3月起到6月底。所谓“禁摩限电”集中整治,是指对无证驾驶摩托车,利用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或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等行为,依法行进整治。重点整治生产、销售及维修门店、兜客拉客聚集地、拉客居住地及限行区域、使用单位等四大源头。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在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繁华区域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直接视为情节严重,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对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从4月1日起,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对“涉摩涉电”暴力抗法行为,无论是正常或残疾等其他人群,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据新华网4月5日的报道,在10天的行动中,相关部门共查扣电动车17975辆、拘留874人(拘留无证670人、非法拉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196人、暴力抗法8人)、采集非法拉客人员771人次。深圳究竟为何要“禁摩限电”?数据显示,2015年,深圳全市涉及“禁摩限电”的投诉有1500多宗,其中含各级部门信访件200多宗、“政府在线12345”1300多宗,人大、政协提案及相关建议10条,占所有交通类投诉65%。投诉内容都是对摩托车、电动车乱象的投诉和建议,希望交警部门加强管理和整治。此外,据《羊城晚报》援引深圳市交管部门数据,2015年深圳因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6人,同比上升37%,死者主要是摩托车、电动车司机。记者注意到,此次行动其实并非实施“新政”,而是把过去订下的规章重申,并试图借以一场集中执法来缓解或解决这个城市交通的老大难问题。禁摩托车,在许多城市由来已久,此次整治不过是旧话重提,而人们最为关注的还是“限电”。然而,令深圳执法部门始料未及的是,这场被舆论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禁摩限电行动,远在沿海城市深圳,却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关注和讨论。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局长徐炜说“没预料到全国的反响远比深圳的反响大。”深圳掀起的史上最严的禁摩限电行动,也掀起了史上对电动车如何管理的最强舆论浪潮。对这次深圳禁摩限电行动的争议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管理层面的问题一些媒体和学者认为深圳“禁摩限电”集中整治行为从城市管理的角度看过于简单化、极端化,有“懒政”之嫌。《人民日报》:电动车考验社会管理不应一禁了之;新华每日电讯:封杀电动车是公共治理手段的极端化;《中国青年报》:禁电动自行车最没有技术含量;《法制日报》:全面禁止应是城市治理最后选项。《南宁晚报》:对电动车“一禁了之”就是懒政管理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经管学院教授李稻葵认为“禁摩限电”是公共管理低能的无奈。有关地方政府对摩托车、电动车一禁了之、一限了之的思路和做法,是政策管理低能的表现,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相对地方立法国家法律是上位法),更是违反2015年通过的国家《立法法》。现在摩托车、电动车真正的问题所在是监管不到位,而政府直接采取禁止限制的方式无疑是一种懒政。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基本管理很简单,交通管理部门保证每辆上路车辆有合法驾照和牌照,并确保其做好了安全措施,而这也是政府交通管理的应有之义。对两轮电动车设置相关行业规范,设定某个功率值为基线,将在其之下的电动车视为助力车,按照自行车形式进行管理;将基线之上的电动车按照摩托车规则进行管理。在《禁摩限电:懒政与腐败的变奏?》一文中,作者陶舜指出:2016年4月4日,深圳交警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深圳交警“禁摩限电”答疑》,解释“禁摩限电”的三点原因:深圳道路交通没有设计摩的、电动车的道路;国家无标准,行驶无牌照,上路无依据;摩的、电动车事故多发,隐患重重。这相当于有关部门变相承认,电动车的尴尬境遇绝非消费者的责任,而是城市管理失范的苦果。“禁摩限电”的“三点原因”其实反映了城市管理者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道路规划建设之初就遵循了一套歧视原则,使得自行车、电动车和行人在路权分配中处于明显劣势。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