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编辑本词条缺少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2024 年 12 月 29 日,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以财行〔2024〕523号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计划和备案管理、开支范围和标准、培训组织、报销结算、监督检查、附则 7 章 27 条,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文名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发布文号财行〔2024〕523 号发布时间2024 年 12 月 29 日生效时间2024 年 1 月 1 日目录1.1 基本信息2.2 管理办法3.▪ 第一章 总 则4.▪ 第二章 计划和备案管理1.▪ 第三章 开支范围和标准2.▪ 第四章 培训组织3.▪ 第五章 报销结算4.▪ 第六章 监督检查1.▪ 第七章 附 则2.3 解读基本信息编辑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4〕523 号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部、公务员局: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加强和法律规范培训费管理,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1]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公务员局2024 年 12 月 29 日管理办法编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以下简称各单位)。第四条 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