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旧课标文数(必修+选修 I)Ⅰ.考试性质 一般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与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辨别度和合适的难度.Ⅱ.考试规定 《一般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中的数学科部分,根据一般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规定,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一般高级中学课程计划》和《全日制一般高级中学数学教学大纲》的必修课与选修 I 的教学内容,作为文史类高考数学科试题的命题范围. 数学科的考试,按照“考察基础知识的同步,重视考察能力”的原则,确立以能力立意命题的指导思想,将知识、能力与素质考察融为一体,全面检测考生的数学素养. 数学科考试要发挥数学作为基础学科的作用,既考察中学数学知识和措施,又考察考生进入高校继续学习的潜能.一、考试内容的知识规定、能力规定和个性品质规定 1.知识规定 知识是指《全日制一般高级中学数学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其中的数学思想和措施. 对知识的规定,依此为理解、理解和掌握、灵活和综合运用三个层次. (1)理解:规定对所列知识的含义及其有关背景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懂得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它. (2)理解和掌握:规定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论认识,可以解释、举例或变形、推断,并能运用知识处理有关问题. (3)灵活和综合运用:规定系统地掌握知识的内在联络,能运用所列知识分析和处理较为复杂的或综合性的问题. 2.能力规定 能力是指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以及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1)思维能力:会对问题或资料进行观测、比较、分析、综合、抽象与概括;会用类比、归纳和演绎进行推理;能合乎逻辑地、精确地进行表述. 数学是一门思维的科学,思维能力是数学学科能力的关键.数学思维能力是以数学知识为素材,通过空间想象、直觉猜想、归纳抽象、符号表达、运算求解、演绎证明和模式构建等诸方面,对客观事物中的空间形式、数量关系和数学模式进行思考和判断,形成和发展理性思维,构成数学能力的主体. (2)运算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对的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和目的,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