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考点条件(试行)为规范本省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管理工作,根据《道路运送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技术规定》,制定本条件
一、人员条件1
专职考务人员不少于 2 名,负责考点的平常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接受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委托受理并审查考试申请资料,建立考试档案以及考务衔接等工作
考务人员应熟悉机动车维修从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纯熟使用办公软件
专业考核人员不少于 4 名(可兼职)
负责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的考核工作
专业考核人员应具有汽车或对应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经省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培训考核合格
3、计算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可兼职)
负责考点的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和设备维修
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纯熟掌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维护有关知识,纯熟使用全省统一的考试系统
设备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可兼职)
负责考点的有关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设备管理人员应具有汽车或对应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序,能纯熟运用有关技能考核设备以及掌握设备维护的有关知识
财会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置(可兼职),负责平常账务管理工作
财会人员须持有会计人员证书
二、场地条件1
有自主或租赁的考试场地,其中场地租赁期不少于 5 年;2
场地、建筑物面积应满足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的规定
理论考试考场、技能考核考场、待考区域应相对独立,互不干扰,满足考试环境规定
三、通用设备、设施规定1
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 30,配置与工作相适应的办公桌椅、保险柜、计㎡算机(可上网)、打印机和文献档案柜等
备件库房面积不少于 15,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四、理论考试考场规定1
面积不少于 100的理论考试场所;㎡2
至少配置 50 台考试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