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依法行政的规定 1 合法行政 2 合理行政 3 程序合法 4 高效便民 5 诚实守信 6 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目的 1 理顺依法行政体制 2 提高行政立法质量 3 保证严格行政执法 4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5 有效处理纠纷机制 6 完善权利监督机制 7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行政行为概念与特征: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对特定对象单方面采用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有如下 特征一行政主体实行的行为二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三行政主体的单方行为四针对特定对象实行的行政行为五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发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 详细的行政行为 1 行政许可 2 行政检查 3 行政惩罚 4 行政强制 5 行政确认。1 法律冲突处理原则:后法优先,尤其法优先,上位法优先 2 法律责任种类: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3 种子法 2000-7-8 通过,12 月 1 日实行,种子法的效力高于所有有关种子的行政法规,地措施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强制性原则,必须执行 4 种子立法宗旨:1 为了保护和合理运用种质资源 2 为了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3 为了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进种子产业化 4 为了增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5 种子法合用范围:种子的范围。调整的法律关系。空间合用的范围。时间合用范围。 种子法确立的法律制度 1 种质资源保护制度 2 品种审定制度和转基因植物安全评价制度 3 新品种保护制度 4 种子生产许可制度 5 种子经营许可制度 6 种子进出口审批 7 外商投资种子企业审批制度 8 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9 种子标签真实性 10 种子检疫 11 种子质量监督12 种子储备制度。种子质量管理的基本框架:种子企业是种子质量管理的主体。政府对种子质量实行宏观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种子质量监督工作。6 种子质量责任指(种子法)规定的责任主体不履行(种子法)规定的保证种子质量的义务说承担的法律后果。7 种子企业质量义务:生产,销售,进口的种子要保证具有使用价值。销售的种子附有标签。除了不能加工包装外,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包装。建立种子质量档案。严禁生产销售和进出口假劣种子。 8 假种子的情形:以非种子冒充种子。以此种子冒充他种种子。种子类别与标签标注不符的。品种与标签标注不符的。产地与标签标注不符的。劣种子的情形: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原则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