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 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 1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校车运行监督管理,防范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在车上)的校车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人员抢救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抢救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抢救,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校车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预警预防 (一)、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严格根据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法律规范驾驶; 5、校车驾驶人员素养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追逐利益忽视安全,超速超员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后驾车等;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仔细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实行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校车应经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审批备案,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标牌,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车主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养好,安全意识强; 4、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根据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法律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仔细履行职责; 9、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外地机动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规车辆及其他证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条件和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