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绪论 简述下列术语:数据,数据元素、数据对象、数据构造、存储构造、数据类型和抽象数据类型
解:数据是对客观事物的符号表达
在计算机科学中是指所有能输入到计算机中并被计算机程序处理的符号的总称
数据元素是数据的基本单位,在计算机程序中一般作为一种整体进行考虑和处理
数据对象是性质相似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一种子集
数据构造是互相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存储构造是数据构造在计算机中的表达
数据类型是一种值的集合和定义在这个值集上的一组操作的总称
抽象数据类型是指一种数学模型以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
是对一般数据类型的扩展
试描述数据构造和抽象数据类型的概念与程序设计语言中数据类型概念的区别
解:抽象数据类型包含一般数据类型的概念,但含义比一般数据类型更广、更抽象
一般数据类型由详细语言系统内部定义,直接提供应编程者定义顾客数据,因此称它们为预定义数据类型
抽象数据类型一般由编程者定义,包括定义它所使用的数据和在这些数据上所进行的操作
在定义抽象数据类型中的数据部分和操作部分时,规定只定义到数据的逻辑构造和操作阐明,不考虑数据的存储构造和操作的详细实现,这样抽象层次更高,更能为其他顾客提供良好的使用接口
3 设有数据构造(D,R),其中D={d1,d 2,d 3,d 4 },R={r },r={(d 1,d 2),(d2,d3 ),(d 3,d 4 )}试按图论中图的画法通例画出其逻辑构造图
4 试仿照三元组的抽象数据类型分别写出抽象数据类型复数和有理数的定义(有理数是其分子、分母均为自然数且分母不为零的分数)
解:ADT Complex{数据对象:D={r,i|r,i 为实数}数据关系:R={}基本操作:InitComplex(&C,re,im)操作成果:构造一种复数 C,其实部和虚部分别为 re 和 im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