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职责(1)、熟悉协议条款及规范、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当中对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进行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环境保护问题,按规范规定,并提出对应的处理意见。(2)、参与编制监理计划。(3)、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带领下,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规范的规定开展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否按设计文献和环境影响评价汇报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4)、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环境保护保证体系。(5)、参与监理交底会;参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参与工地例会和专题工地会议。(6)、按照有关规定和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重点巡视,并与各专业工程师亲密配合,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订的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的贯彻状况;检查施工单位环境保护达标状况,并认真做好巡视记录;协助协议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的计量检查工作,对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的项目不予以计量。(7)、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及时办理采伐许可证,所波及的分部工程在办理采伐证后方可同意动工。(8)、负责督促承包人采用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措施及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对承包人施工中存在的局限性之处,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口头警告,必要时签发现场告知书,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9)、施工中发现文物,监理工程师应规定承包人保护好现场,立即汇报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并及时报建设单位。(10)、参与编制项目监理月度汇报及竣工文献。(11)、完毕总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他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