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经济发展实施意见2篇第一篇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工商办字[20XX]83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铜政[20XX]25号)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缓解当前制约经济发展突出问题上的职能作用,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条件,优化各类市场主体准入政策
积极开展不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以及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企业名称受理工作,支持企业组建集团、做大做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
二、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服务
对省商务厅批准的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下的外资并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国家商务部或省商务厅批准设立的、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含本数)以下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放宽至市工商局登记
对外国自然人、华侨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自然人来铜投资的,提交有关有效证件原件并查验后,可免交投资者主体资格公证和认证证明
三、大力支持外地企业整体迁移到我市落户发展
在法定范围内,允许迁移企业保留企业名称中原有字号和行业表述
主动加强与迁出地工商部门的联系与衔接,确保迁移企业登记信息和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
四、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
对设立50万元以下有限责任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须在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暂对新设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下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注册登记费
建立为创业企业服务的“包办责任制”
五、进一步优化年检服务
积极推行网上年检、上门年检和预约年检服务,通过年检服务实地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对被认定为小微企业的,暂免收3年企业年检费
第1页共7页六、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支持、鼓励社会和外来投资参与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帮助企业利用分期出资、非货币方式出资、股权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