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和避难 (一)住宅建筑的安全出口数目和布置 为保证人员在火灾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住宅建筑内应设置足够数最的安全出口,并 对其进行合理布置
(1)住宅建筑的安全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高度不大于 27m 的建筑
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 650nr,或任一 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 15m 时
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 2) 建筑高度大于 27m、不大于 54m 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 650m2
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 10m时
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 于 2 个; 3) 建筑高度大于 54m 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岀口不应少于 2 个
2)建筑高度大于 27m,但不大于 54m 的住宅建筑
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
疏散楼梯应能通至屋面
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具有防烟性 能,且其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l
OOh 乙级防火门
当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 时,应设置 2 个安全出口
(3)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 距离不大于 10m 时
可采纳剪刀楼梯间
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纳防烟楼梯间; 2)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1
00h 的防火隔墙; 3) 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
Om2; 4) 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 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12
0m\且短边不应小于 2
4m0 (二)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1)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 79 的规定: 住宅建筑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