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业务办理流程一、用电业务办理流程报装一供电方案批复 f 电力设计院设计一审图一施工一中间检查 f报竣工 f 竣工验收一签订供用电合同 f 送电二、报装客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用电需求:1、通过柜台提交:到北京市电力公司所属营业柜台提出需求;2、通过电话提交:拨打 24 小时电力服务热线 95598 提出需求;3、通过网上提交:登陆北京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网站提出需求。提出用电需求时应提交的资料:1、报装容量在 100 千瓦及以上,一般应采用 1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提出用电需求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新装、增容① 有关上级批准文件、立项批准文件(对于需要规划立项的);②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属机关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属军队提供军队证明;若属农村用电无营业执照的,须由村委会及以上机构提供证明)1 份;③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本单位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1 份;④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对于需要规划立项的);⑤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地形图(1:2000)和用电区域平面图(1:500);⑥ 保证公用电网电能质量协议书(对于谐波源客户);⑦ 供电可行性咨询报告(必要时);⑧ 《客户用电报装基本信息登记表(非居民)》1 份、《客户用电设备信息登记表(动力)》1 份、《客户用电设备信息登记表(照明)》1 份;⑨ 原《供用电合同》或原《供用电协议书》(对于增容客户)。(2)、新建居民住宅小区提出用电需求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般由开发建设单位提供)① 有关上级批准文件、立项批准文件(对于需要规划立项的);②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属机关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属军队提供军队证明;若属农村用电无营业执照的,须由村委会及以上机构提供证明)1 份;③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1 份;④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⑤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地形图(1:2000)和用电区域平面图(1:500);⑥ 供电可行性咨询报告(必要时);⑦ 《客户用电报装基本信息登记表(非居民)》1 份、《客户用电设备信息登记表(动力)》1 份、《客户用电设备信息登记表(照明)》1 份。2、报装容量在 100 千瓦以下,一般采用 380 伏或 220 伏供电,提出用电需求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非居民新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