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协议书五篇征地补偿协议书篇 1甲方:乙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属于乙方所有的位于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有关问题达成如下意向:一、甲方与乙方达成征收土地意向,面积约亩,准确数据以上报征地时的勘测定界数据为准。二、征地未上报前,甲方不支付土地补偿费,乙方继续负责拟征收土地上的耕种,甲方需要上报土地征收时,以上报征地范围的勘测定界面积支付征地补偿费用,补偿标准按照标准计算,由县统一征地机构直接拨付。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在公告时清点完毕,征地上报时按确认的青苗、地上附着物清单一次性补偿,后种作物不再补偿。三、本次征地意向的'范围、权属已经双方确认,涉及的被征地农户由乙方负责告之。征地上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正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实施征地相关程序。四、在上报征地时由县统一征地机构与乙方签订正式征地协议,并按照上报时征地补偿标准据实编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统一征地机构根据实际批准征收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费用。五、征地方案批准后,并且征地费用已全部支付,乙方应无条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自觉遵守,违约方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七、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八、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征地补偿协议书篇 2甲方:武胜县三溪镇卫生院乙方: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亩。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级活动场所。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1、征地补偿标准按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万元。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雷屯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雷屯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