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安全协议书 3 篇交通安全协议书 篇 1 为了加强学生道路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学校与家庭共同来关怀学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经学校与学生家长的共同协商,特立如下协议: 一、学校(幼儿园)要仔细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中小学生、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学校要求学生家长上下学按时接送子女,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三、学生家长要教育子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未满 12 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不满 16 周岁的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家长要教育子女,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不准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四、学生家长严禁学生上下学乘坐无营运证、无驾照、超载及检验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严禁学生乘坐驾驶员身心或技术状态不佳车辆,严禁乘坐货运车、农用车、残疾人专用车等非规定客运车辆。 五、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宣传安全知识,切实关怀学生的安全,教育子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靠右行驶,不闯红灯,不违章过公路,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做游戏、追逐打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学生家长、片区交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XXX 年级:XXX 班级:XXX 学校:(盖章)XXX 学生家长签名: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交通安全协议书 篇 2 为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确保学生在上下学及参加道路交通过程中不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根据福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与学生家长签订此安全协议书。 一、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知晓交通安全常识,懂得交通安全的责任性和重要性。 二、由学生家长单独或联合雇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承担,联合雇车的由组织者负总责,学校负有监管责任。学校建议学生家长:要雇用合格车辆和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要雇用:1 实际驾龄不满三年的;2 在一个年审期内扣满 12分的;3 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4 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员。 三、学生家长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及无牌无证、拼装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的车辆,不乘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