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马镇孔屯小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避免各种监管漏洞的重复出现,避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校制定本制度。第一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问题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二、分层追究责任的原则;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第二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问题和事故责任追究对象。巧马镇孔屯小学学校,从事食品卫生经营者至校长依其工作岗位职责,因工作马虎、失职、渎职等均追究相应的管理责任、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第三条各类人员工作责任。一、校长: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制定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责任,分层落实岗位责任制的责任。对学校全面工作负总责。二、教务主任:分管食品卫生安全,教务主任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按照学校规定有经常性地组织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布置、检查、督促整治(以记录为依据)的责任。三、办公室主任: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者,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工作,协助制订学校食品卫生具体的工作计划,抓好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管理及培训。对食品卫生安全负管理责任。四、总务:是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的组织管理者,对学校的食堂、餐饮部、小卖部等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修餐饮设施,检查食品卫生质量,发现后勤保障及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必须同政教(导)处取得联系,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分管安全副校长负同等责任。五、食堂、超市(小卖部)和承包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承包学校的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负全责。承包人必须服从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必须听从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者的指导,必须完善经营手续,做到合法经营,文明经营,必须对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索证索票齐全,加工环节符合相关要求,食品质量安全卫生,师生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改善其工作环境,必须负责抓好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文化建设和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必须随时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按分工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对自己的履职情况负责。七、其他人员:凡涉及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监管的,均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因失职、渎职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要求。一、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加工间生产工艺流程合理,设有配料操作台,生熟食品加工分开,生熟食品分柜存放,各加工间有规范的标识;主副食分开,仓库内食品原料分类存放,包装的食品有厂名,出厂日期,保质期等标准;有防火、防盗、防毒、防尘、防潮、防鼠、防蝇、防蟑螂等设施,通风良好;有生产加工必须的炊事机械与设备,且都为不锈钢或铝合金,有安全节能环保锅炉;食堂外有专用垃圾箱,垃圾处理及时;食堂整洁、明亮、卫生、方便,周边环境干净、美化、无污染源;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职责明确,转包食堂严格执行微利政策;有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案有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等,各种制度规范上墙,原材料采购有索证、索票、建有采购验收记录台帐;坚持食品100克48小时留样制度和食物留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