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房租赁合同汇总七篇厂房租赁合同 篇 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厂房为四亩院地,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期间,自月日起,到月日止,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乙方按期搬出厂房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于日内向甲方支付厂房租金,租金应预付一年,其余租金于每年的合同签订日期前一个月内交清下一年的租金,逾期每日加收 1%的滞纳金
3、乙方享受甲方招商引资政策,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租金在第一年按 100%返回,第二年按 50%返回,第三年按 20%返回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清款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三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能及时维修的,甲方允许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