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保大队出台校园内部保卫工作“十条标准”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内部保卫工作,近日,内保大队制定出台了以下“十项标准”,力争实现全年校园安全无刑事案件、无安全事故的“双无”目标
一、切实建立包括校园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校园内部保卫工作责任制,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
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是校园、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二、建立专职保卫机构或设立专职保卫人员
学校、幼儿园应依法确立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向属地公安机关备案;三、建立健全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安全保卫和管理制度
在公安机关指导下,设立治安保卫重点部位,并采取得力措施实施重点保护;四、制定和完善安全应急和反恐防暴预案
定期组织实战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五、落实门卫制度
严格门卫查验,加强对进出学校、幼儿园陌生人员、车辆的盘查登记,不得聘用不符合条件者担任门卫工作;六、配备专职保安人员
充分发挥保安室的作用,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建立警务室;七、加强技防设施建设
对学校大门、围墙、师生宿舍、财会室、电脑机房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报警设备,最大限度消除防范死角和漏洞;八、严格落实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措施
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措施,增强整体防控能力;九、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从根本上提高师生治安防范意识和实用技能;十、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
特别是年节假日期间,务必由领导带队,组织实施严格的安全检查,以及时发现、整改隐患漏洞,确保学校内部安全
保卫管理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保卫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保卫工作
2管理职能2
1公司办公室是保卫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检查部门
在分管经理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保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