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公选”离常规化还有多远 9 月 7 日,备受关注的广东省市联合公选 100 个厅处级干部笔试在北京和广州同时开考
包括境外的 17 人在内的 3828 名才俊赴考
为确保这次公选公开、公平、公正,省委组织部专门研究制定了《2008 年省市联合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监督办法》,规定评委随机产生,除了试题、评委名单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之外,全面推行“阳光操作”,全部信息公开,全部关键环节录像,全方位互动情况,全过程实施监督
“公选”顾名思义,就是公开选举干部,是扩大用人民主的一种方式
完善的公选制度可以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它冲击用人上的陈旧方法,促进全社会用人方面的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推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净化选人用人的环境;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领导班子的高效运转
公开选拔干部是民主的实验,处在制度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之中
近年来,在现行干部体制框架内,从公选“村官”,到公选厅局级干部,干部任用制度的改革走了一段路程
这次广东省市的联合公选,选拔数量规模更大,选拔岗位更加重要,选拔方式更具有竞争性,整个过程更加透明,民主气息也更加浓厚,得到了舆论、专家和竞聘人员的好评
因此,作为一种更科学的“阳光公选”,如何使它推而广之呢
不可回避的是,有些“公选”,假“公开”之名,行“暗箱操作”之实:一是无关紧要的信息公开,关键的信息不公开;二是表面形式上公开,实质上不公开
如大张旗鼓地宣传选拔条件和招考办法,在考试时也能严格考纪,但最终人选却是暗箱操作,使得竞聘的岗位“鸠占鹊巢”;或是该保密的信息,有些竞聘者却了如指掌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关系的竞聘者成了“陪练”,使“公选”成了“秀选”
这种“公开”的背后实际上隐藏着更大的不公正、不公平,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查查那些暴露出来的贪官污吏,许多人都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谋得高位,有的公然买官卖官、带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