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要经得起晾晒”缘何受热捧? 从 2008 年 8 月中旬开始,历时 4 个多月,人民论坛杂志社联合中共中央党校、海南省委宣传部等十余家科研及党政单位,以及通过人民网等网络媒体,进行了“党政领导干部应树立的十个新观念”专题调查评选活动。 根据调查结果,这十个新观念的排序为:一、以人为本,以民为先;二、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三、终身学习,与时俱进;四、克服政府包办一切,发挥民间主体作用;五、根治人治,树立法治;六、尊重个性,宽容自由,兼收并蓄;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八、人才是第一资源;九、当官要经得起选查,财产要经得起晾晒;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观念决定行动,有什么样的发展观、权力观、民主观就有什么样的行动。正如思想家韦伯所称:“直接支配人类行为的是物质上与精神上的利益,而不是理念。但是由理念所创造出来的世界图像,常如铁道上的转辙器,决定了轨道上的方向,在这轨道上,利益的动力推动着人类的行为。”因此,一个叫嚣“你们算个屁啊”的官员,会“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吗?一个盲目迷信和崇拜 GDP,一味追求高速度、高指标的官员,能做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吗?一个“早上跟着轮子转,中午围着盘子转,晚上随着裙子转”的官员,能“终身学习,与时俱进”吗?一个高嚷“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的官员,会有法治思想的吗? 纵观这十个新观念,其实并不新,应该说都是常识性的东西,一个官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如果没有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观念,应该不是一名称职的领导干部,甚至连合格的官员也算不上。所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古代的“七品芝麻官”尚有此觉悟,当代的官员岂能连这觉悟都没有? 同时,还应该看到,这十个观念,基本上都是近年来中央一直大力倡导的执政理念,比如“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带领中央书记处成员在西柏坡考察学习时,郑重提出全党同志要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再比如关于“根治人治,树立法治”,早在改革开放初,邓小平就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邓小平还曾说过,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