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 20000,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怎么办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统计,今年上半年各地平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是去年同期的 1 倍以上,但全国劳动争议专职仲裁员不足 6000 人,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涉及 3400 万户城镇用人单位和近 4 亿劳动者,平均每名监察员要面对 1700 多户用人单位及近 2 万名劳动者,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东南亚国家劳动监察人员与从业人员的比例是 1:8000 至 10000,而我国是 1:20000
这样悬殊的比例,让劳动监察人员根本无暇顾及大多数用人单位是否严格守法
即使这些监察人员整天在外监察,也难免会出现监察不到的地方
目前,各地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增加,既有审理费降低的原因,也与劳动监察力量不足,不少问题不能及时得到监察纠正而发展成为劳动争议案件密切相关
加之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建设不健全,街道、乡镇没有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这也加大了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管难度
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和装备等情况难以适应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经常、主动、全面开展日常巡视和专项检查力度有限,监督检查手段弱化,致使劳动者权益缺乏有力保护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既有赖于用人单位的自觉行为,也需要执法机构的监督检查
特别是在法律实施初期,监察作用更为重要
劳动监察是调整劳动合同关系、减少劳动争议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
从目前现实来看,不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制度、工资制度、工时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力的纠正和处罚,使得劳动法律的权威树立不起来,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劳动监察工作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所致
我们呼吁国家尽快解决劳动监察力量薄弱的老大难问题,但各地不能因为劳动监察人手不够,就坐等国家出台政策,而应在现有条件下,积极探索一些好的做法
据报载,为了解决劳动监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