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监督需要“有效的”信息公开 这两天,有两条关于“网帖”的新闻引起了网上网下各方的关注和讨论,其中一条关于“全裸”乡政府,帖子称,近日四川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在网上详细公示了今年 1 月、2 月的公务费用开支,事无巨细,甚至党政机关购买矿泉水、招待上级官员烟酒都悉数公布
另一个是江苏睢宁县“网络问政”史上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网友“阿甘 1218”发出的一条题为“谁动了我的低保”的帖子推动了整个睢宁低保工作的网络公示,帮助该县取消违规低保1188 户,2645 人,该帖高票入选睢宁“十大好帖”
这两条帖子传递出的积极意义让人欣喜
将公共权力的运作置于阳光之下,自觉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是打造廉洁政府、透明政府的必要举措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一年多来,从中央到地方不少单位积极主动地履行《条例》,依法进行信息公开,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
尤其是打造“透明政府”的理念和举措在睢宁县、白庙乡等等一些最基层的县乡级行政单位生根、开花,这不能不说是我国的行政改革在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道路上迈出的一大步
相比有的地方有的单位默默无声甚至遮遮掩掩的态度,来自于基层的这份胆识和魄力令人倍感振奋
值得注意的是,两条帖子的原始内容都出自于当地政府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栏,又都是经由网友的“再传播”之后才引起各方关注的,但这两次信息公开带来的监督效果却大大不同:对于白庙乡在网上“晒账本”,当地绝大多数乡民不知道这件事情,各地网民更多的是来围观看热闹,有网友因此总结道,这个“晒”是形式大于内容,是“行为艺术”,而“谁动了我的低保”帖子却有效地推动了睢宁县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干部群众皆大欢喜
这两种不同结果引发了笔者对信息公开和监督“有效性”的思考
温总理不久前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