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1、掌握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的有关制度规定,并根据制度规定实行监理工作;2、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场时负责现场的协调工作,协助总监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平常性工作;3、参与项目监理规划、项目监理实行细则等技术文献的编制;4、初审承包单位提交的动工汇报、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5、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实行的综合协调工作和召动工程例会,主持监理专题会;6、现场巡视、督促、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不称职的人员可向总监提出退回企业处理的意见;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单位的工程竣工审查工作,在认定承包单位完毕施工协议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协议规定的原则后,向总监反应审核成果;8、协助总监做好监理日志的检查,参与撰写监理月度汇报、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整理项目监理文献;9、协助总监做好监理费的回收工作;10、指导和督促监理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11、完毕分管的各项工作;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国家、地方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