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制度史》综合作业一、名词解释1
三公九卿所谓三公,是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辅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太尉,协助皇帝总领全国军事;御史大夫,掌监察并协助丞相处理政务
所谓九卿,就是奉常(后改太常),掌宗庙礼仪和文教郎中令(后改光禄勋),掌宫廷车马仪仗及牧养;廷尉(几度改为大理),掌司法;典客(后改为大行令、大鸿胪),掌诸侯、少数民族及外交事务;宗正,掌皇族事务;治粟内史(后改为大农令、大司马),掌国家财政;少府,掌皇帝私人财政及山海池泽之税
尚书台官签名,东汉时设置,又称"中台",为实际总领政务的机构,长官尚书令、尚书仆射
尚书台下设三公、吏部、民、客、二千石和南北两主客六曹分领事务,南朝梁时改称尚书省
三司会审制 是明代在唐代三司推事基础上形成的
在审判重大、疑难案件时,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三个中央司法机关会同审理,简称三司会审
嫡子继承制是中国古代宗法社会王权制度的体现形式,宗法制的特点在于辨别嫡庶长幼,嫡长子继承制在商代后期已经确立,古代王位继承就是根据嫡子继承制度,一般状况下择立太子的原则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即以嫡后所生的长子为王位首位继承人;假如没( 密 封 线 内 不 答 题 )有生子,则在庶子选择
这种嫡长子继承制的出现,使政治上一人独尊的专制制度愈加巩固
三省六部隋唐时期国家组织的关键制度
隋朝改革国家组织,开始建立三省六部制为关键的国家制度,到唐代完善这种制度
隋代三省为内史(掌拟诏制令权)、门下(掌封驳权)、尚书省(掌行政权),唐代为中书(内史省更名)、门下、尚书省
三省长官在隋唐均为丞相
六部是尚书省下辖的六个详细职能机构,分别为吏、户、礼、兵、刑工部,长官为尚书
六部成为当时及后世中国主流的国家行政职能机构
分封制中国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制度
西周灭商和东征后来,曾分封同姓和功臣为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