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协议书 3 篇担保协议书 篇 1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根据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我方根据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任即解除
根据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