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购销的合同(通用 5 篇) 药品购销的合同 1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受人(简称:甲方): 出卖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法律规范性采购文件及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成交候选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成交品种买卖电子订单
二、药品的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不高于成交候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或其他情况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供货价格
三、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应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四、药品有效期 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 12 个月;特别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五、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
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六、特别要求: 1、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组织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或组织配送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
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 36 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 4 小时内送达
2、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