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诗三家义集疏》手记之一 这几天拿来了王先谦的《诗三家义集疏》,在办公室静心读了十几页,觉得蛮有意思的或许是我对《诗经》有一种莫名的钟爱,手头关于《诗经》的注解就有好几部
《诗》也分古文与今文,毛诗是古文,齐鲁韩三家为今文
汉代时期,齐鲁韩在《诗经》注解中占绝对的统治地位,毛诗只有短暂的繁荣
直到大儒郑玄注释《诗经》,兼收古文与今文的成就,毛诗才渐渐浮出水面
既然《诗经》有今古之别,那么后代的学者在解释《诗经》时自然也会有不同的侧重点
王先谦的这本书集注释与辑佚于一体,专门注解齐鲁韩三家诗,参考了毛序郑笺,读起来耐人寻味
马瑞辰的《毛诗传笺通释》则专门解释毛诗,参考了齐鲁韩三家的意见
看来学术都是殊途同归的,古代学者的过人之处在于能够在浩繁的卷帙中梳理出各自不同的脉络,并且能够进行精微的考辩
在读《关雎》这一章时,我发现后代学者大都没有超越“后妃之德”这个阐释框架,于是某个字也是围绕着“君主晏起”和“后宫和谐”这点展开
毛诗自不必说,三家诗也难免俗
王先谦的注释比前人有所进步,但是也不敢完全推翻前人的观点
马瑞辰解释毛诗,自然也是脱离不开这个藩篱了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呢
中国是一个很讲传统的国家,“天不变,道亦不变”成为历代政治家或者学者尊奉的价值观
于是历代变法少有成功者,这固然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有关,但这一文化传统也在暗中起着支配作用
中国古人讲“法先王”与“法后王”,只是效法的对象不一致,在“法”这个点上,都是一致的
孔子也称“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至圣先师这么说,自然不会有异议
古代的刑法也讲“有律按律,无律按例”,这个“例”就是以前的做法我不是一个激进改革主义者,对于这种文化传统也持部分赞同的态度
我只是客观地分析古人为何亦步亦趋追随前人,不敢越雷池半步
这样的学术会有创新,会有发展,但只能是缓慢进行
另一个原因恐怕就是古代读书人根深蒂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