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养老金还本保险条款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XXXXXX 公司(本合同模板为 Word 格式,可根据您的需要调整内容及格式,欢迎下载
) 保险合同构成第一条 养老金还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第二条 凡年龄在 16 周岁以上 6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第三条 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期间第四条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止为保险费交付期
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时间的次月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
保险责任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付期内因意外损害而身故时,保险人按历年所交保险费之和的三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二、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付期内因疾病而身故时,保险人按历年所交保险费之和的一点五倍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三、被保险人于养老金领取期内身故时,保险人按历年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之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保险人按附表一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