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项目立项的申请书 农业项目立项申请报告提交条件: 1、由具备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 5 份
农业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
3、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经营性项目,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其他项目,需提供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需要进行节能评估与审查的项目,需提供进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篇审查批准意见或节能登记表
6、需要经区县进展改革部门初审的,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进展改革部门出具项目核准的初审意见
7、项目单位法人身份证明(机构代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8、项目单位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时限、委托人及被委托人)
9、农业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其他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农业项目立项申请报告范例 农业项目在社会上的地位日益加大,范围也在逐渐往广度进展,为法律规范农业产业化项目立项程序,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精神,拟定农业项目立项申请书,现就我区农业产业化项目立项程序及有关农业项目立项申请书法律规范通知如下: 一、立项程序 1
项目实施主体向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提供项目建议书
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初审同意进行论证
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建议书进行论证,并作出结论
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或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下达立项批复,并建立项目档案
二、农业项目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