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6 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1 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 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镇)或街道村或社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用途为:养殖业及配套设施。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 9 月中旬均价折算现金支付给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于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享有该租凭土地的所有权。 2.租凭土地期间若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按当时国家政策办理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以及按土地面积或人头而补偿的农田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3.甲方负责协商周边关系,维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4.甲方在签订租地协议并收到乙方租金后三日内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进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3.该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租凭土地上的青苗、绿化、建构筑物补偿及投资权属归乙方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4.根据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租凭费用。 5.土地租凭期内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凭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复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两年的土地租金作为复耕费用。租凭期满乙方需续租的,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租凭权。 6.乙方在租凭期间,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本协议经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