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 证明2
各乡政府或农场颁发的建房许可证(照);3
各乡政府批准的《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4
因房屋买卖、继承、赠予等由区、乡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文件及契约;5
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调处土地权属争议的决定、判决、裁定、纪要、文件及附图;6
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后,各种土地房产所有证、照(老地契);7
对无法提供以上权源证件的,由申请人出具宅基地来源说明及具结承诺,村委会及四邻对出具的证明进行确认
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是深化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效益的重要举措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主要工作是农村宅基地权属调查,即按权利人(使用人和他项权利人)申请及其提供权源资料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建筑物产权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单位及各方认定,填写地籍调查表,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调查文件和凭证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万宁市土地利用状况及土地权属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土地调查、登记制度,万宁市全面开展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成立了万宁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办公室,办公室组织 30 人分为地籍测量检查组、权属调查检查组、数据库检查组三个检查小组根据《海南省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对工作成果进行了内外业检查
1 地籍测量检查成果检查分为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
内业对提交成果进行 100%检查;外业按 10%的比例抽查,包括各级控制点选埋情况外业巡查、观测成果外业复测
1 内业检查1
1 E 级 GPS 控制测量检查观测记录手簿、平差计算资料、控制点成果表、展点图以及点之记 100%检查
首先检查观测记录手簿记录是否法律规范、干净,控制点编号是否正确,将控制网与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