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排项目活动实施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密围绕总量减排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任务,全面推动重点减排项目,确保各项重点减排项目根据内容要求和时间建成投运,形成实际减排能力,为改善环境质量、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打下基础。 二、工作内容 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 20xx 年落实的重点减排项目。 三、组织实施 (一)县环保局职责 负责重点减排项目的全面管理、督促检查和进展调度。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重点减排项目的组织实施、落实责任、筹措资金、督促检查、建设协调、定期通报等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减排项目在 11 月 30 日前建成,年底前实现稳定运行。同时,要提前谋划好 20xx 年重点减排项目的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为全面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打好基础。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重点减排项目推动活动是 20xx 年我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之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动机制,强力推动 20xx 年重点减排项目推动年活动的实施。 (二)强化督促检查。 县环保局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减排项目全面管理,督导检查,帮助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对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行日常管理,制定专人负责,配合督导检查,督促任务落实。 (三)做好前期准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辖区内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工作,尽快完成项目建设所需各种手续文件,污水处理厂项目必须在 1 月底前开工建设,其他目标责任书项目必须在月底前开工建设。 (四)定期调度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每月 23 日前,将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和进展调度表报县环境保护局;县环境保护局每季度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五)强化目标考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