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三个施教结合,提高音乐教学质量近年来,美育被列为教育方针的内容之一
罗杰诺斯说过:音乐之目的有二,一是以纯净之和声愉悦人的感官,二是令人感动或激发人的热情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的、最具有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因此,好的音乐课才能培养孩子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以及创造美的能力,那么如何上好音乐课呢
我有三点初浅认识
一、明确不同年级学段目标,因材施教刚进校的我,负责一至三年级的音乐课程,我认为上好音乐课最首要的任务就是能了解这个学段孩子的身心特点
《新音乐课程标准》指出,一、二年级的孩子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等都是这个学段孩子的身心特点,因此应该善于利用儿童自然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相结合以及图片加游戏的辅助教学手段,让孩子在唱、听、动的愉快音乐环境中快乐的学习,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三年级以上的孩子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能力增强,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体裁、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及对音乐进行二次创编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魅力吸引学生
二、注重音乐教学领域延伸,拓展施教有时,音乐课上的内容与学生们在校学习的其他科目内容是有联系的,教师应全面理解和掌握音乐教学各领域的内容要求及其相互联系,在教学中将其融合成有机整体,延伸音乐教学的内容、形式、时代背景和意义,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
我在备课研究教师用书的过程中就发现,编写者在有些单元中加入了“音乐与相关文化”的版块,这就是在提醒我们老师,不要忽略了音乐教学与其他教学领域之间的联系,不要让孩子错过一个可以扩展丰富知识面、深入感知音乐世界的好机会
我认为“音乐与相关文化”也只有在音乐鉴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中结合社会与现实生活,才能真正得以理解和体现音乐的美与音乐的作用
三、建立平等互动师生关系,因人施教音乐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