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简报 一、宣传发动
动物检疫申报管理专题会议之后,毛市分站执法人员用 5天时间对全镇从事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管理相对人进行摸底,并逐一上门宣传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动物检疫申报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 37 人参加了培训学习,与管理相对人签订了动物检疫申报的责任书,发放了督促其进行检疫申报的告知书
二、法律规范运作
一是设立报检点
除中心报检点外,还在养殖稠密地区以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区域增设了检疫消毒点; 二是公示报检电话
除将印有执法人员的姓名、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名(卡)片发放给相对人外,还在交通要道口、公路两边墙体上公布了报检电话; 三是落实工作制度
根据县站统一部署,毛市分站以分工负责、凭标凭证施检、健康合格出证的工作程序,实行手机 24小时开机,接受检疫申报,随报随检,让广阔管理相对人报检方便,受检不难;另外他们还针对规模化养殖、收购、屠宰等不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制定了不同的操作方式
除了收购后向外运输的动物不指定受检地点外,其他的一律在指定的地点接受检疫,屠户收购的动物一律在场(点)外等候,待检疫人员进行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并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进入场(点),对没有产地检疫证明但有畜禽标识的动物,依法进行补检,合格的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准予进入屠宰场(点),屠户凭产地检疫证明方可进行屠宰,检疫人员凭产地检疫开展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无产检疫证明的不予以检疫,不出具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不准予上市销售
三、严格监管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管理,体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严肃性,执法人员还对不凭《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收购生猪,不申报检疫屠宰生猪的曾德武、杨君汉、夏劲松三名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其经营的生猪肉品依法进行了补检
3 月 12 日,红城乡何新城在毛市收购的 26 头生猪没有申报检疫,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