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10 篇 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 下面是我整理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10 篇 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以供参考。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1 订立合同双方: 转让方:(甲方)承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以所附红线图为准。 二、乙方应遵守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与甲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使用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有关登记文件所载明的权力和义务随之转移。主要内容有: 1、土地面积:平方米 2、土地用途: 3、截止日期至: 4、承让方同意待龙岩市新罗区统一开征土地使用费(税)时起,按政府规定逐年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缴纳土地使用费(税)。 三、根据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甲方以人民币元整(评估价)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交纳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涉及的有关税费。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如需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时,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重新与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五、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经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转让双方另订协议。 九、本合同于二月日在龙岩市新罗区签订。 转让方:承让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住所: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批准机关: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莲花小区 联系电话: 传真: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2 转让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电 话: ; 受让方: ,住址: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 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二、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