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动物疫情控制方案 为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可能发生的重大动物疫情(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发病率或死亡率高,严重危害畜牧业安全和人类健康的其它恶性传染病),确保我区畜牧业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应急预案的启动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启动本应急预案。 辖区内 1 个镇或街道办事处出现连片疫点; 辖区内 3 个以上的镇和街道办事处同时出现疫情; 相距我区 50 公里内的相邻地区发生重大疫情。 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指挥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主要职责是根据指挥部的决策,负责统一指挥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工作;收集、分析疫情及进展态势,并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的建议;联络、协调有关部门、驻区单位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镇及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办公室,在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域内的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普查和报告,并配合兽医部门做好疫情扑灭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农牧兽医部门的职责。 调集动物防疫监督及有关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 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报和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评估疫情发生风险,预测疫情流行态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配合上级专家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加组织实施; 参加、组织对疫区内染疫动物及受感染动物的扑杀及无害化销毁处理工作; 组织开展疫区、受威胁区内动物免疫接种工作; 监督、组织和实施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对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和销售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建立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培训防疫人员并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组织开展对疫点、疫区及人民群众的预防灭病宣传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 2.区进展和改革局负责防疫物资储备库、化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展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