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法看中美关系中的台湾问题 [摘要]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美之间三个联合公报(条约)的规定,从法律上可以证明美国已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美国违反条约必守原则向台湾出售武器,允许李登辉访美是严重干涉中国内政的违约(法)行为;美国认真履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条约)所规定的国际义务,放弃“以台制华”的违约(法)行径,对中美双方都有利。 [关键词] 国际法;中美关系;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台湾 20XX 年 10 月 19 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上海与美国总统布什举行了会谈。江泽民说,台湾问题始终是中美关系中最敏感的的问题,希望美方恪守一个中国政策,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布什表示他向中国重申美国政府奉行一个中国的政策,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为什么说“台湾问题始终是中美关系中最敏感的问题”呢?笔者拟从国际法的角度谈一下中美关系中的台湾问题。 一、根据中美之间签订的三个联合公报(条约)的规定,可以从法律上证明美国已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从来是无可争议的。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签订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条约都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从国际法的角度讲,1949 年中国人民通过革命推翻旧政府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以后,通过政府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当时的美国总统杜鲁门和国务卿艾奇逊由于对国民党政府深为失望及出于离间中苏关系的需要,于 1950 年 1 月 5 日公开声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规定台湾应归还中国,事实上中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也确已恢复了对台湾的治理,美国和任何一个盟国均未对此提出疑问。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朝鲜战争爆发以后,美国总统杜鲁门公然背弃了自己 5 个多月以前的公开声明,于朝鲜战争爆发后第二天,在派美国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以武力阻止中国解放台湾的同时,提出了“台湾地位未定论”。美国在朝鲜战争失败以后,为了把台湾作为对中国施加压力的一张牌,于 1954 年 12 月同蒋介石缔结了“共同防御条约”,并继续承认所谓“中华民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由于美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背弃了上述国际条约明确规定的、美国先前曾承担的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使得中美关系在 20 多年里始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