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育婴员考核大纲(V.3)(根据国家职业技能原则《育婴员》【】和《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母婴护理员专题职业能力考核大纲》【】修订,2 月 1 日起施行)1.职业概况1.1 职业编码46112。1.2 职业名称育婴员1.3 职业定义重要从事 0~3 岁婴幼儿照顾、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1.4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2.职业技能鉴定2.1 育婴员(初级)职业技能鉴定2.1.1 鉴定规定2.1.1.1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或相称文化程度)。2.1.1.2 培训期限规定育婴员(初级)的培训期限不少于 80 原则课时。2.1.1.3 鉴定方式、考核措施及鉴定期间(1)鉴定方式社会化鉴定。(2)考核措施① 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个科目。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单科合格成绩 2 年内有效,双科均合格者核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②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每位考核员应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操作技能考核科目成绩。(3)鉴定期间理论知识考试 120 分钟,操作技能考核 120 分钟。2.1.1.4 考核场地及设备具有 10 个或以上的考核工位,并配置对应操作设备、器材和耗材,且安全防护措施齐备的实训室。(见 2.1.4 附件)2.1.1.5 考核人员与考生配比(1)理论知识考试:每个试室配置不少于 2 名监考员,监考员与考生配比为 1:20。(2)操作技能考核:每个试室配置不少于 1 名考务人员及 1 个考核组,每个考核组不少于 3 名考核人员,考务人员和考生配比为1:10,考核组和考生配比为 1:10。2.1.1.6 合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且申报本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2.1.1.7 申报条件年龄满 16 周岁。2.1.2 鉴定内容2.1.2.1 理论知识鉴定内容项目鉴定范围鉴定内容鉴定比重备注基础知识一、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基础知识2.职业守则5%二、基础知识1.0-3 岁婴幼儿解剖及生剪发育特点2.0-3 岁婴幼儿营养3.产妇饮食护理10%专业知识一、0-3岁婴幼儿教育1.教育的意义2.教育的特点与内容3.教育的原则与措施10%二、0-3岁婴幼儿营养及产妇饮食护理1.热能2.营养素的基本知识3.营养需要4.膳食评价与营养行为5.产妇的饮食安排6.月子里的食物7.月子期健康饮食四原则8.产妇的饮食忌讳9.不一样体质产妇的饮食注意事项15%三、产后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