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买卖合同精选 15 篇厂房买卖合同 1 出卖方: 证照号码: 法人代表: 买受方: 证照号码: 法人代表: 中介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苏州市 区 号的 有限公司自有产权的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该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面积: 平米,土地证号:苏 国用第 号
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2,已建厂房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合计 平米
房产证号:苏房权证 区字第 号
3,水电及消防、排污设施、固定装饰装潢,照明设备
第二条 甲方确保上述标的产权清楚,所有权明确,无权益纠纷,无抵押贷款,本次交易甲方已征得权利共有人及隐性权利人的同意;乙方现场查看过上述标的,对于该标的所处位置、建筑及设施情况、以及交易税费情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标的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标的整体出让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
办理房产土地交易过户手续,交易税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甲乙双方在中介方的见证下于 年 月 日签定本合同,同时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甲乙双方根据国土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乙方支付第二笔出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后,双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 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乙方支付第三笔出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上述全部交易手续完成一周内,双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甲方结清该标的移交之前所产生的所有水电汽及其他费用后,将上述标的移交给乙方,乙方支付余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自移交一日起该厂房土地的租赁权移交乙方,租金由乙方收取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后,除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