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管理制度1. 目的为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保障员工享受到较为健全福利政策,公司在兼顾员工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 内容3.1 基础补助公司每月为员工发放基础补贴,基础补贴用于公司员工的交通、通讯、就餐、住宿补助(试用期员工同时享有),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日 30 元,,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3.2 结婚贺礼在职员工结婚当月凭结婚证明可享有礼金 300 元(或同等价值的礼物);如双方均系本公司员工,给予双份礼金(或同等价值的礼物);服务未满 12 个月者减半支付;再婚者不得申请。3.3 生育贺礼在职员工本人或其配偶分娩,出具相关证明申请,可享有礼金 200 元(或同等价值的礼物);夫妻同在本公司服务者,以一人资格申请;工作满一年者方可享受此福利。3.4 生日礼物每逢员工的生日当月,公司给予 100 元礼金(或同等价值礼物)予以祝贺。3.5 节假日补助统一实行发放过节费或节日礼品的方式,每年逢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按不低于下列标准发放节日福利,试用期员工按最高限额标准的 50%发放,具体发放标准如下:节日名称福利标准3.6 伤病慰问员工因大病(参照国家大病医疗相关规定)或工伤住院期间,公司及员工所在部门应派人在工作之余进行探视、慰问,并给予 200 元的慰问品(医疗费用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及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执行)。3.7 困难补贴员工及家属突患重病或家庭遭遇特大变故、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组织帮困活动。3.8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公司根据劳动法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高新区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3.8.1 基数核定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核定后的基数为本年度统一缴费基数,具体依据西安市高新区年审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3.8.2 个人首次在本单位参保流程3.8.2.1 既往已经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按以下方式办理个人社保参保手续:3.8.2.1.1 持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接受养老保险关系的单据,至原参保机构办理 养老关系转出手续,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公司名下。3.8.2.1.2 公司将于养老关系转移至公司的次月开始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3.8.2.1.3 其他四险于转正后的次月开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