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通用 5 篇) 土地承包合同 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一次性结清。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2 甲方: 乙方: 根据集体土地承包法相关法律规定,为农村经济进展的需要,甲方将村集体所有的荒坡地承包给乙方使用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荒坡地面积、位置本块荒坡位于 ,土地面积为 亩。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承包期间 承包期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本宗荒坡地每亩每年承包费 元,每年承包费共为 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缴纳年承包费共 元。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把本宗土地交付给乙方,甲方应保证他人不得在本宗土地上主张任何权利及干预乙方生产经营,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如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则甲方承担本合同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与交通要道之间有畅通的道路,保障乙方的通行权,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路障及人为堵塞本宗土地交通道路。 六、乙方承包本土地后保证合法经营,乙方对本土地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收益权等。特别情况下,乙方有权转租该承包坡地和地上附属物。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权利。 七、若租赁期间乙方在本地上建有附着物,合同到期后,拆除不影响其价值的,乙方无条件拆除,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