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分析(2024年版)》》》第一章绪论一第一节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分析】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民法典》第2条明确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典》的规定揭示了我国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及其特点,划分了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界限。民法的概念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1.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法律地位的平等,是民法区别于调整具有隶属关系的主体之间的法律部门(如行政法等法律部门等)的重要标志。2.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在内容上表现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纵观各国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可将民法作以下划分:第一,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由立法机关系统编纂成《民法典》的民法规范体系。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指具备民法实质内容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我国2020年已经编纂完成《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第二,广义的民法和狭义的民法。广义的民法,是指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民事基本法和民事特别法的总和,其外延包括民法典、其他民事法律法规以及传统商法等。狭义的民法,仅指编纂成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规范系统。二、民法的性质【分析】民法的性质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1.民法是私法。民法的调整对象决定了民法是私法,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涉及私人利益,民事主体之间是平等主体的关系,国家也是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将民法归入私法范畴,有助于提倡当事人意思自治,尽可能减少国家干预,并有助于培育和发展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平等观念。2.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这主要是从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性质归纳得出136《《《第二部分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大纲分析/民法学的。从历史发展来看,民法始终与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发展相联系;从内容来看,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通关系。3.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市民社会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存在的,一般是指当代社会秩序中的各种非政治领域。民法调整市民社会关系,重在保护市民的私权,加大对个人自由权利的保障,以构建和谐的市民社会秩序。4.民法是权利法。民法最基本的职能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从起源来看,民法就是为了排除公权力的不当干预、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而产生的。民法体系的构建以权利为基本的逻辑起点,民法总则和民法分则都是围绕权利展开的。民法通过权利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规则,通过救济确保权利得到实现。5.民法是实体法。民法规定民事主体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实体内容。民法作为实体法,既是行为规则,又是裁判规则。民法作为行为规则具有确立交易规则和生活规则的功能,作为裁判规则是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所要依循的准则。三、民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析】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民法典》是我国民法的显著特征。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