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我县粮食安全储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提升州级储备服务宏观调控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全面增强保障粮食安全能力,根据委办[2024]60 号文件要求,制定《县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成立加强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功能功能互补、权责清楚、管理科学、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储备管理体系,建立简约高效的粮食储备决策、执行、监督、应急机制,确保粮食储备安全,增强防范风险能力
现总结如下: 一、科学确定粮食储备功能和规模 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承担的是省级储备和州级储备
县主城区和市场易波动地区成品粮储备要达到 1015 天市场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 30%进行储备
根据国家、省级相关政策和我州粮食安全形势,对州级储备规模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 35 年调整一次
选择稻谷(含大米)、青稞等适销对路的品种进行储备,储备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70%
因特别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适合粮食储备,90%以上的粮食均从外地购进
县粮油供销总公司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下辖 4个粮站、1 个粮点,全县有用仓库共计 12 幢,仓容量 7250 吨
二、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 根据《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24〕48 号)、《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24〕12 号)要求,组织学习《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粮食安全生产守则》、《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督促粮油供销总公司按年度目标任务做好省州粮油储备,目前粮油供销总公司储备 1726 吨大米(折合原粮 2465 吨),2024年 6 月公开招标 1700 吨大米
三、健全粮食储备运行机制 政府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