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出租合同样本复印机出租合同样本 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清单: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乙方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 全部租金由基本租金和计数租金两部分构成
1、基本租金:自租赁期第一天起,每月人民币 元(包括所有费用)
2、计数租金:按复印机计数器记录,月复印量 张或以下,只收取基本租金,超出部分每复印一张计费人民币 元,作为计数租金
3、交纳时间、期限:乙方每月 日前抄表(计数器),由乙方将计数结果及费用发给甲方,甲方接到费用单据后 7 天内将款项付清或转入乙方帐户内,否则乙方有权从押金中扣取款项,并按甲方违约处理
四、租赁财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五、租赁设备的保管使用及维修保养: 1、甲方如需搬迁租赁设备,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在乙方技术人员监督下进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2、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租赁设备转交他方使用
3、租赁期间,乙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消耗材料(除纸张外)及零配件所需费用(正常使用情况下),并保证甲方的复印效果
4、机器出现故障时,由甲方电话通知乙方维修,乙方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作出回应,一天内修复
假如三天内无法修复,心须提供备用机,否则甲方有权提出退机
六、租赁设备的丢失及毁损: 租赁设备丢失及非乙方的毁损风险(如地震、火灾、房屋倒塌、电压等意外,或甲方人为损坏及丢失等)由甲方承担
七、违反合同处理: 如甲方不按时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实行下列措施: 1、合同未满,因甲方原因提前退机,要求及时付清当月应缴租金及二个月基本租金作为补偿外,车费及搬运费由甲方负责
2、甲方没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