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太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进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 2024 年太原市政府规定 1、搬迁费 住宅房屋的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15 元/m2 支付,不足600 元的按 600 元支付
2、临时安置补助费 征收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15 元/m2/月计算,不足 800 元/月的按 800 元/月支付
3、提前搬迁奖励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每证奖励不超过 2 万元
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下达 20 天内搬迁完毕的,按 20000 元/户标准予以奖励;21 天至 30 天内搬迁完毕的,按 10000 元/户标准予以奖励;超过30 天未搬迁完毕的,不予奖励
二、拆迁款被侵占怎么维权 一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 假如村委会没有及时发放征地补偿款,没有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那么老百姓可以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自己遇到的情况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涉及侵害自身权益的违法行为,在收到反馈后,相关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二是直接举报 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后,老百姓也可以直接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 或是举报电话 12388 进行举报
三申请行政复议 假如征地拆迁补偿款被侵占、截留、私吞,那么我们可以在专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