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纶子集团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岗位分工与审批权限
1第三章 决策与操作程序控制
2第四章 担保履行控制
4第五章 监督检查
5第六章 附则
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子集团对外担保业务的管理,规避企业或有负债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子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担保主要包括:子集团出于各种原因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承担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连带偿付责任,其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子集团
第四条子集团总部完全掌握担保决策权、提出担保需求、开展担保工作的实施
子集团的 担保业务均需经总裁审批决定
第五条子集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担保业务内部会计控制程序,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担保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重点主要包括:1)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严格限定担保权限;加强对被担保单位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的调查了解;2)强化对担保审批管理,注意担保合同的订立和推敲;3)重视对被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