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指南一、项目目标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的实施,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生产经营、市场营销及技术信息服务中的突出困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盈余分配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户成员收入水平。2010 年继续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重点支持粮食、油料、生猪、奶牛、家禽和蔬果等专业合作社,通过改善基础设施、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加大市场营销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开展成员教育培训,使所扶持的合作社与同类的合作社相比较在产品的商品率、优质率、产品竞争力以及成员收入水平等方面有明显提高。通过示范项目的影响和带动,引导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内生发展活力和发展后劲,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二、项目内容2010 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内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以奖代补”。 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从农业部和省(区、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中,择优选择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示范专业合作社进行奖励,通过以奖代补转变扶持方式,发挥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的导向作用。1.申报条件申请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需符合以下条件:(1)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满 1年以上,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成员人数 100 人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 80%以上。(2)运行机制合理。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等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的比例达到 60%以上。 (3)所从事的产业应当符合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已经带动形成了当地主导产业,成员年纯收入比当地非成员农民年纯收入高出30%以上。(4)服务能力较强。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实现了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等“四统一”服务。(5)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