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指南一、项目目标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的实施,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生产经营、市场营销及技术信息服务中的突出困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盈余分配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户成员收入水平
2010 年继续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重点支持粮食、油料、生猪、奶牛、家禽和蔬果等专业合作社,通过改善基础设施、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加大市场营销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开展成员教育培训,使所扶持的合作社与同类的合作社相比较在产品的商品率、优质率、产品竞争力以及成员收入水平等方面有明显提高
通过示范项目的影响和带动,引导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内生发展活力和发展后劲,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
二、项目内容2010 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内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以奖代补”
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从农业部和省(区、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中,择优选择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示范专业合作社进行奖励,通过以奖代补转变扶持方式,发挥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的导向作用
1.申报条件申请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需符合以下条件:(1)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满 1年以上,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成员人数 100 人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 80%以上
(2)运行机制合理
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等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